保險數位轉型進入全新階段!數位保險服務方式、場景及商品創新全解析

隨著金融科技興起,保險業傳統營運模式正面臨挑戰。如何兼顧便利性與信任感,並因應多元化場景與快速變化的客戶需求,已成為產業核心議題。金管會近年逐步鬆綁制度,從投保方式、異業合作到商品創新,2025年7月更正式開放申設「數位保險公司」,象徵保險業邁入全新階段,本文將帶您從「服務方式創新」、「場景及商品創新」及「數位保險公司」三個面向解析保險創新發展。
服務方式創新:從「親晤親簽」到「網路投保」
傳統上,保險契約強調「親晤親簽」,一方面是為了確保法律效力,另一方面也藉由面對面接觸建立信任感。然而,隨著數位化浪潮推進,虛實界線逐漸模糊,新世代消費者對即時性與便利性的需求,開始挑戰傳統面對面模式,主管機關也依序開放不同型態的投保模式。
首先於2014年開放「網路投保」,客戶可透過網路平台直接向保險業者投保,不再需要由業務員親晤。因此重視如何執行身分確認流程,且可投保之險種、額度有所限制,須遵循法規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其次於2015年開放「行動投保」,仍然需要業務員親自與客戶接觸,但取消紙本作業,改用保險公司提供的平板或手機等行動裝置,由業務員協助客戶投保,須遵循法規為「保險業經營行動服務自律規範」。
第三,面臨新冠疫情的限制為避免面對面接觸,2021年正式開放「遠距投保」,以視訊全程錄影為核心,由業務員負責身分確認,並搭配電子文件簽署等作法,取代業務員親自拜訪及紙本流程,須遵循法規為「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因此從保險服務方式創新來看,其進展是從「親晤親簽」的實體信任模式,逐步擴展至「網路投保」、「行動投保」與「遠距投保」等數位管道的轉型過程。保險業如何透過數位管道為消費者提供更便利的服務,並同時維繫甚至強化既有的信任感,是未來發展的關鍵。

圖1:各類型投保方式比較
資料來源:本文作者整理繪製
場景及商品創新:從「附屬性保險」到「創新型保險」
在分眾化的時代,不同客戶展現出迥異的生活方式與關注領域,也因而衍生出更加多元且異質化的需求。因此除了服務模式的創新,保險商品本身的創新,也是保險業創新發展的重大議題。包含商品銷售如何嵌入至不同場景、如何貼合客戶需求開發創新商品,已成為保險業未來競爭力的核心。
從場景創新而言,客戶於異業通路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常伴隨附屬性保險需求,因此2017年金管會訂定「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建立保險業與異業合作的法律框架。包含透過旅遊平台銷售旅遊保險、透過Apple Store、電信業店面銷售行動裝置險等情境,主管機關也逐步依照業者實務需求,開放其他不同場景之異業合作銷售。
在商品創新方面,隨著新技術的發展,保險業能更靈活回應快速變化的客戶需求。透過穿戴式裝置與物聯網,保險商品得以更加碎片化與客製化;再結合大數據分析與AI,從產品設計、銷售、投保、核保到理賠的流程,都能運作得更高效且更貼近客戶需求。為配合此趨勢,金管會於2023年將法規改名為「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納入「創新型保險商品」,鼓勵保險業與具金融科技專業之異業合作。
保險業與強而有力的異業合作,無論是旅遊業、電信業、金融科技業,可以在不同的應用場域、作業流程當中,共同開發新合作場景與商業模式。因此,如何持續深化異業合作、為消費者帶來多樣化服務,並打造更多元的保險生態系,將是推動產業持續數位化與深化服務體驗的關鍵。
數位保險公司:服務方式及商品雙重創新
為推動金融服務數位化並鼓勵創新商品發展,金管會於 2022 年開放「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請設立,但因設立條件較嚴格,首波未有業者獲准,後續亦無人申請。面對此情況,金管會於2024年底宣布推出全新「數位保險公司」,取代原有純網保規範,藉此吸引具創新技術與市場競爭力的新進業者,帶動產業創新。相關法規已於 2025年7月正式發布、開放申設。
本次修正在資本額、發起人資格、服務方式及創新商品比例等方面大幅放寬。除資本額門檻砍半,更刪除發起人積極資格、不再要求應有金融機構及具金融科技專業者。服務模式方面,考量保險實務運作難以完全以網路為之,不再限制僅能透過網路服務客戶。商品方面,創新型商品比例降低至20%,且提供半年之獨家販售權,其他業者於此期間不得販賣相同商品,保障先行者創意。

圖2:一般保險公司、數位保險公司、純網路保險公司之比較
資料來源:本文作者整理繪製
雖本次修法後,數位保險公司與一般保險公司的差異縮小,但仍需要在營業計畫書說明營運模式、商品及服務等方面的創新(包含但不限科技應用、經營模式、客戶區隔、商品設計或費率計算等面向),確保數位保險公司之創新性,以與一般保險公司區隔市場。因此可預期數位保險公司仍將以數位服務及創新型商品為重,將成為服務模式及商品雙重創新的體現,為市場帶來新動能。
跨界共創新場景:科技業者的角色
本文由「服務方式創新」、「場景及商品創新」及「數位保險公司」三面向說明台灣保險創新的發展趨勢,從中可見創新保險業務場景中科技業者能發揮的空間漸增。科技業者透過技術優勢,不僅能協助保險服務方式創新、參與申設數位保險公司,更可與保險業共同打造創新商品與服務場景。
然而,金融為高度監理產業,科技業者與保險公司合作,保險公司往往會將ISO27001或PIMS相關認證當作合作之入門門檻;尤其涉及業務試辦及客戶資料處理時,更有法規明定要求之。建議科技業者可及早布局,以搶占數位保險新機會。
封面圖片來源:flaticon、本文作者自行繪製
參考資料來源:
-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https://law.fs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301&kw=%e4%bf%9d%e9%9a%aa%e6%a5%ad%e8%be%a6%e7%90%86%e9%9b%bb%e5%ad%90%e5%95%86%e5%8b%99%e6%87%89%e6%b3%a8%e6%84%8f%e4%ba%8b%e9%a0%85 (Last visited date: 2025, August 27).
- 保險業經營行動服務自律規範,https://law.tii.org.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060126(Last visited date: 2025, August 27).
- 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https://law.fs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3312&kw=%e8%a1%8c%e5%8b%95%e6%9c%8d%e5%8b%99 (Last visited date: 2025, August 27).
- 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https://law.fs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741&kw=%e4%bf%9d%e9%9a%aa%e6%a5%ad%e8%be%a6%e7%90%86%e9%9b%bb%e5%ad%90%e5%95%86%e5%8b%99%e6%87%89%e6%b3%a8%e6%84%8f%e4%ba%8b%e9%a0%85 (Last visited date: 2025, August 27).
- 金管會,「金管會開放申請設立數位保險公司」新聞稿,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507290005&dtable=News (Last visited date: 2025, August 27).
李佳熹
2025-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