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多元再生能源擴大政策,貢獻全球再生能源發電量「3倍」目標

在2023年11月於杜拜舉行的第28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8)上,與會各國提出了一項目標:到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發電容量要增加到現有水準的3倍。這一遠大目標旨在為實現《巴黎協定》制定的「溫度上升限制1.5°C」謀求更大突破。身為應對氣候變遷的重要一員,日本政府自2022年就著手部署,通過一系列政策,大力推動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不斷提升。這些前瞻性的布局,與COP28上確立的「3倍」願景不謀而合。
多管齊下,擴大再生能源機體安裝規模
長久以來,日本政府致力於擴大再生能源機體安裝規模,主要策略包括:透過上調固定電價收購(FIT)補貼力度,刺激民間投資;提出住宅及工商業綠能屋頂太陽光電計劃;針對離岸風電設立專門開發區域並釋放海域;更新立法,完善各環節監管體系等。
數據印證了上述舉措的顯著成效,自2012年FIT制度實施以來,日本再生能源發電機體安裝規模大幅提升,電力結構中的占比也從2011年的10.4%升至2022年的21.7%。根據日本政府設定的2030年「最適能源組合」目標,屆時再生能源發電量將攀升至36%至38%。
三大措施,期望將再生能源發電量比重提升至38%
為進一步擴大機體安裝規模,日本政府正從多個層面努力:
一是鼓勵住宅屋頂安裝綠能發電,為此政府對集合住宅等小型屋頂光電面板安裝實行補貼和競價優惠;同時大力推廣結合太陽光電和節能改造的「零耗能建築」概念,並給予稅賦減免等優惠措施。
二是引導企業和用電大戶主導再生能源開發(UDA模式),透過「Off-site PPA」轉供模式,企業可在場地外購買或自建再生能源電廠,並由配電公司輸送電力。該模式下,企業長期承諾電力採購或投資項目,為開發商提供收益保障,進而加快再生能源推廣步伐。
三是深入推進技術創新,比如鼓勵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的商業應用,此類新型電池質輕柔軟,適合安裝在傳統電池無法覆蓋的區域。又如大力研發適用於日本氣候條件的「海上浮式風電」技術,有望在更深遠的海域推廣離岸風電。
於此同時,日本政府還意識到加強再生能源立法監管的必要性。未來,將持續完善各環節監管流程、統籌能源開發與關懷地方利益、妥善處理廢棄設施等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配套法規,為再生能源長期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設立綠色創新基金,聚焦亞洲特有環境投資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為支持這些創新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日本政府特設立了「綠色創新基金」。該基金聚焦於能有效應對亞洲獨有自然環境(如颱風、雷擊)的技術項目,充分借助了日本在這一領域的傳統優勢,推動更好的服務於地區合作發展大局。
展望未來,隨著政策的持續深化和創新技術的加速突破,日本在再生能源領域的實力必將與日俱增。相信未來5至8年,這股綠色動能必將為全球「3倍」願景貢獻更大力量。與此同時,日本的率先行動和技術探索也將為世界其他國家應對氣候挑戰樹立範例,幫助人類社會實現長期可持續的發展。
封面圖片來源:日本の多様な再エネ拡大策で、世界の「3倍」目標にも貢献|スペシャルコンテンツ|資源エネルギー庁 (meti.go.jp)
參考資料來源:
1.日本の多様な再エネ拡大策で、世界の「3倍」目標にも貢献|スペシャルコンテンツ|資源エネルギー庁 (meti.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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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韻柔
2024-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