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漁電共生】推動綠能循環經濟鏈


導入背景



養殖為主、種電為輔,不僅增加土地利用效率,並且幫助漁民減輕負擔,是現在智慧養殖最新的概念,因此臺南市政府選擇與臺鹽綠能、亞邦國際科技集團合作,推動綠色能源及「漁電共生」,將漁電案場的太陽能廢板妥善回收處理,落實打造乾淨能源目標,運用智慧科技將養殖用土地創造有效利用最大值。

 

 

 

 



導入過程



臺南市政府聯合臺鹽綠能以及亞邦科技,並且在經濟部工業局的支持下,積極推動「漁電共生」,強調「漁電共生」專區設立將會謹守三個優先原則:分別是意願優先、生態優先和生存優先,強調必須達成創造價值、產出綠能、永續環境的三贏局面。亞邦與臺鹽合作結盟共同澄清對於破壞環境的質疑,綠電硬體經由嚴格把關和妥適地處理回收再利用,其實是具有環保概念的循環經濟。「漁電共生」設置分兩階段,目前仍處於第一階段:由市府審核綠能業者所送專案計畫建議書,再由市府擬具專案計畫送農委會審查核定,未來還有第二階段:針對專區內個別魚塭,設置太陽光電容許使用審查,必須嚴格把關未達標準不容設置,以確保能兼顧經濟與環境平衡發展。

 



解決方案



而「漁電共生」又是什麼呢?這是一種結合養殖漁業與綠能發電系統,在維持生產漁穫的前提下,利用魚塭堤岸、引水渠道設置綠能發電設施。「漁電共生」能夠提供魚塭適度遮光,夏季避免水溫過熱、冬季架設防風布抵禦寒流,因此促進傳統養殖漁業升級,營造更智慧、更有效益的養殖場域,不僅幫助漁業轉型還能提供就業新機會,順勢活絡在地經濟。

臺灣環境利於漁電共生,兼具創能、維持產業與追求土地永久概念的新形態經濟模式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799/4242525

圖:臺灣環境利於漁電共生,兼具創能、維持產業與追求土地永久概念的新形態經濟模式

秉持「農漁為本,綠能加值」原則,要求綠能業者需與地主及承租漁民三方達成共識,設置綠能後應優先由原魚塭養殖漁民承租養殖,保障漁民工作權,對「漁電共生」所規劃之場域,要求避開所有環境敏感地區,且於施工及運轉期間要求進行長期的生態及環境監測,並嚴格把關限制綠能業者僅可使用清水清洗太陽光電板,禁止使用任何化學藥劑,並提出太陽光電板回收計畫。

「漁電共生」利用一地多用,將科技融入養殖漁業,綠電發展結合智慧養殖,為漁民帶來更多利潤,確保養殖漁民、在地居民與環境生態之平衡發展,兼顧養殖、環境、創能三大面向正向發展。

 



導入成果及今後展望



臺鹽綠能表示,目標希望在3年內達到10億瓦以上創電成果,臺南地區年發電量初估6億1千萬多度,另3年內投入4百億以上資金,打造創電丶育地與產業經濟,而未來漁電案場所有生命週期到達或自然災害下所產出的太陽能板,皆將與亞邦科技合作回收處理。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蘇金勝說明,行政院已研訂回收機制辦法,並編列回收基金預算,預估2023年累計回收1萬公噸太陽能廢板,太陽能廢板80至90%都是可回收再利用資源。

臺鹽綠能預期1~2年內,能透過數位技術推導出足以讓農漁民顯著獲利的模式,過去臺灣的農漁業重度依靠「經驗」,現在更能夠依賴的是「數據」,借助邏輯與經驗的結合,數據的蒐集與決策模式的累積,有助降低養殖門檻,吸引更多年輕人返鄉加入養殖行列。

 

此案例來自經濟部工業局智慧城鄉生活應用發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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